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毕业生教育工作,确保我院2022届毕业生顺利毕业和安全离校,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丁兴禄、周明芹
副组长:平先锋、袁龙义、肖波
成 员: 吴宗军、熊斌、王晓娥、吕泽芳
彭文秀、吴山、卜文琼、毕业年级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1.毕业时间:学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署时间为准。
2.毕业生教育工作:6月10日-20日(线上线下结合)。
3.拟定毕业手续办理及离校:6月15日-20日。
三、主要工作及责任人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日期 |
责任人 |
备注 |
1 |
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 |
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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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娥 吕泽芳 |
本科生由教务处负责;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 |
学位授予 |
6月15日 |
彭文秀 |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批次组织,不能返校的毕业生组织线上学位授予仪式。 |
2 |
毕业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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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彭文秀 |
6月15日举行学校毕业典礼,学院另行安排,线上线下相结合。 |
3 |
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 |
优秀毕业生评选 |
5月5日 |
彭文秀 |
学院负责完成。 |
优秀毕业生事迹展 |
5月5日 |
彭文秀 |
学院负责完成。 |
4 |
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 |
报到证打印与发放 |
6月1日-6月15日 |
吴山 |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制就业方案并报送湖北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打印报到证,学院负责复审发放。 |
党(团)组织关系转出 |
5月10日-6月15日 |
卜文琼 |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由校团委负责。 |
户口迁移 |
|
吴山 |
保卫处负责。 |
毕业生体检 |
5月27日 |
彭文秀 |
关注后续通知。 |
毕业鉴定 |
5月30日前 |
彭文秀 吴山 |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发 《毕业生登记表》及填写说明一并发放给学院,由学院统一组织毕业生线上线下开展毕业鉴定,按照要求填写后交给学院。 |
档案整理与寄送 |
|
彭文秀 吴山 |
整理装档由学院负责,档案寄送由档案馆负责。 |
5 |
毕业生教育与管理 |
文明安全教育 |
6月1日前 |
彭文秀 |
学院组织毕业生全覆盖签订《致2022届毕业生温馨提示》。 |
诚信感恩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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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秀 |
学工处/研工部负责。 |
“学习监察法、争做廉洁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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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文琼 |
团委负责。 |
安全提示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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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秀 |
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工部负责。 |
6 |
离校手续办理 |
图书返还 |
5月20日前 |
彭文秀 |
图书馆于 5 月 20 日前提供毕业生未还书信息,由各院督促学生归还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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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清缴 |
6月5日前 |
彭文秀 |
计财处于 5 月 20 日前提供毕业生欠费退费信息,由各院向学生通报,学生核对完成后,在 6 月5 日前完成缴费和退费。 |
退宿手续、包裹邮寄办理 |
6月13日-20日 |
辅导员 班主任 |
自行整理并打包,未返校同学可书面委托同学代为办理。 |
校园一卡通 |
7月1日前 |
彭文秀 |
7月1日自动转为校友卡,余额退费由网信中心负责办理。 |
发放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料 |
6月13日-20日 |
王晓娥 吕泽芳 吴山 |
学院为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发放或寄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证书材料。 |
7 |
欢送毕业生活动 |
毕业生座谈会 |
6月20日前 |
彭文秀 |
各学院负责。 |
毕业生线上思想状况调查及意见收集 |
6月20日前 |
卜文琼 |
党委宣传部负责、各学院协助组织。 |
学院领导教师走访毕业生寝室 |
6月20日前 |
辅导员 班主任 |
各学院负责 |
欢送毕业生系列活动 |
6月20日前 |
辅导员 班主任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
四、筑牢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疫情防控屏障
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安全第一、分批办理、错峰办事、快捷有序”为原则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具体措施如下:
1.所有毕业生 6 月 15 日-20 日完成离校手续。
2.毕业生因各种原因不能返校办理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本班同学代为办理离校手续(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
3.毕业生家长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已录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6月20日前原则上必须离校,行李物品打包后,由录取学院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5.已经录用为本校辅导员的毕业生,由学工部与后勤保障部安排住宿,在正式入职前,协助相关学院做好毕业生离校组织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6.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由学院提供证明,学生本人凭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办理延期住宿手续。
7.所有工作完成后,学生向辅导员报备并离校。
五、工作要求
1.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克服轻视、无所谓、自以为是等思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认真谋划毕业生离校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并提前进行演练。
2.遵从“简化流程,能线上不线下”原则,尽最大可能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凡是有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地方,必须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必须规范设置一米隔离线,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工作引导。
4.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就业工作“一生一策”的落实,为毕业生就业排忧解难;对暂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给予更多指导和关爱,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尽快落实就业单位;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按国家相关政策,积极给予帮扶;加大征兵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5.切实加强毕业生教育及安全管理。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收集毕业生对学校和学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高度重视毕业生安全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疫情防控教育,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长江大学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饮酒的暂行规定》,落实学生个人疫情防控责任,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生聚餐活动;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学生爱校情怀。
6.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离校手续清单见附件 2),离校手续清单由学院留存。
六、相关说明
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与毕业相关的各种仪式(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着学位服拍照等)、或在证书签署日期(含)前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办理完离校手续,只是毕业教育活动和离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不代表在校学习过程的结束。
学生毕业和取得学位的法定时间以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在证书签署日期(含)之前,毕业生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如发生违规违纪情况,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和《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长大校发[2017]150 号文件)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长江大学 2022 届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
附件2:园艺园林学院毕业生离校委托书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