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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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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2-09-29 14:42    点击量:

各位师生:

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的通知》,学院决定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22年新入学学生和已毕业学生;

教师:目前在职在岗的教职工。2021912022831日在岗且累计请事假、病假、产假等不超过30天。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风气好。全班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

3)同学关系好。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7)班级形象好。全班学生在“育在长大”理念的引领下,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在全校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标兵班集体

1)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各方面成绩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无人受到纪律处分,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以上;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

4)班级活动有特色,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6)班级围绕德智体美劳能安等开展了创造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校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3.文明寝室

参照各学院的文明寝室建设办法,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结果为依据进行推荐。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优秀辅导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全学年在岗,认真执行辅导员工作规范,辅导员工作手册评定优良,分管工作和所负责年级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突出,20219月至20228月未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2.优秀班主任:连续担任班主任一年以上;所负责班级学风优良,班级综合考评排名在本院排前50%。各学院根据本院班主任相关工作制度或评比条例进行评选。

(三)优秀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

①德智体美劳能安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获得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V、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有其他典型事迹。

4)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评选指标

所有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指标总量的核算范围:学生仅包含2019-2021级;优秀班主任的核算基数包含所有2018-2021级本科班主任以下所有指标均以此范围为标准进行核算。

(一)先进集体评选

1.标兵班集体:学院本科生班级数为20及以下的推荐1个班级,本科生班级数大于20小于等于40的可以推荐2个班级,本科生班级数大于40小于等于60的可以推荐3个班级,以此类推。

2.先进班集体:学院本科生班级总数的12%含标兵班集体数量,本科生班级数不足10个的推荐1个)。

3.文明寝室:学院本科生寝室数的4%,要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择优推荐。

(二)先进个人评选

1.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本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总数的20%,其中,专职辅导员评奖候选人不超过本院专职辅导员总数(含副书记)的50%

2.三好学生:各学院除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总人数的5%

3.三好学生标兵:每个本科专业推荐1人,不占三好学生指标,各学院本科专业

数量以教务处人才培养方案为标准核定,教学计划与本专业不同的卓越班、产业班、石油之光班等可视作不同专业额外增加推荐指标,其他如专业小方向不同等情况不应视作不同教学计划;

4.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本科生1人;

5.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指标为各学院除一年级以外本科学生总人数的6%,其中优秀寝室长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5%,班级安全员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0%;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但不得与学院重复提交。

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附表:评选指标要求

评选项目

评选类别

个数

分配要求

备注


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

3

本科生班级总数的12%

含标兵班集体数量

标兵班集体

2

可推荐两个班

择优推荐

文明寝室

6

寝室数的4%

宿建部择优推荐

学生工作

先进个人

优秀辅导员

7

辅导员和班主任总数的20%


优秀班主任

优秀学生

三好学生

30

学生总人数的5%

19-21级各10人

三好学生标兵

6

每个专业推荐1人,卓班单列,不占三好学生指标

根据各年级专业报名情况综合评审推荐

十佳大学生

1

三好学生标兵中择优推荐


优秀学生干部

35

除一年级以外本科学生总人数的6%优秀寝室长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5%,班级安全员不低于获奖人数的10%;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

2019级12人

2020级12人

2021级11人

四、材料提交

1.突出“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总要求,把学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2.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概况、制度建设、班风学风、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2000字左右。

3.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附件2),评审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交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4.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事迹材料分三部分:

1)个人简介和主要成绩:简明扼要,表述清晰,300字以内;

2)主要事迹:富有故事性,语言精简,逻辑清晰,行文顺畅;

3)个人励志座右铭:语言简洁,富有哲理性,50字左右。

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整体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范围内。

具体材料如下:

1)附件1电子文件

2)附件2纸质材料1份,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10月5日前,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班级和同学于10月3日前按要求提交对应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给班级负责人

(二)班级评议:10月7日前,班级评议小组汇总个人和集体报名材料进行班级评议,将符合条件者于10月4日前报年级辅导员审核推荐。

(三)资格审查:10月10日前,年级辅导员根据分配指标进行初审推荐,将报名材料交至学工办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确定学院初选结果。

(四)公示上报:评审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和班级分别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细则,监督落实评选工作。学院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班级评审小组由班主任、班委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标兵班集体通过答辩形式产生,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具体评比方式由学院自行安排。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公示3天以上,本院师生无异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2.结合本学院工作重点开展评比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及精神,突出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推广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

3.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

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和要求,各年级初审推荐纸质材料交至农科大楼3014,电子材料按要求命名发至指定邮箱:yyylxgb@163.com。


附件: 评优附件.zip

园艺园林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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