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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2025-03-20 11:27    点击量: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各学科特点,现制定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统筹考虑学院办学目标、学科特色、考生志愿等因素,严守招生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地顺利进行。

二、招生专业

园艺学(090200)、生态学(071300)、风景园林(086200)、农艺与种业(095131)

三、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政策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班子(含院长助理)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学工办主任组成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二)  学院成立3个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评委为学院硕士生导师,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并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依照“三随机”原则从复试工作小组中随机抽取至少5名成员具体负责并实施复试工作。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和调剂工作

(一)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复试资格线,且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符合教育部、长江大学以及我院调剂要求,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

(二) 调剂工作

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具体见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官网公告。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调剂考生及时回复确认。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三)  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按照实际合格生源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 120%。具体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形式

所有招生专业均为线下复试。

(二)  资格审查

一志愿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2024年3月28日上午8:30- 11:30,长江大学西校区农科大楼2001室。调剂工作将于4月8日开始,安排另行通知。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a)  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b)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

c) 对于在2025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d)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三)  复试费

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附件2)。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  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三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园艺学(090200)、生态学(071300)、农艺与种业(095131)专业的考生采用面试方式考核。风景园林(086200)专业考生采用笔试(闭卷形式)方式考核,考生根据学科方向自愿选择专业考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安排如下:

园林植物生态或2小时快速创作(二选一)

笔试时间:园林植物生态60分钟,快速创作120分钟。

2.外语能力测试(面试)

a)  面试对象:所有招生专业考生。

b)  面试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查(面试)

针对所有招生专业考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的两门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植物学、园艺植物栽培学总论。

(五)  一志愿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笔试)

专业

笔试科目

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

风景园林

园林植物生态

西农科楼4020

3月28日下午15:00-16:00

风景园林

2小时快速创作

西农科楼2004

3月28日下午15:00-17:00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

分组名称

面试地点

面试时间

风景园林一组

西农科楼2001A室

3月29日上午8:00-12:00 ,13:00-17:00

风景园林二组

西农科楼3002B室

3月29日上午8:00-12:00 ,13:00-17:00

园艺学组

西农科楼3013室

3月29日上午8:00-12:00 ,13:00-16:00


(六)  复试成绩与拟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5%+综合素质考查成绩×25%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同一专业相同学习方式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志愿考生以初试科目中业务课1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以初试科目中相同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科教融合学院复试录取相关说明:

科教融合学院(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单列招生计划,由学院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考生后,邀请联合培养方专家担任评委,对公示拟录取且自愿报名参加联合培养的考生进行选拔,根据单列计划数确定联合培养的拟录取考生。

(七)  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王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6810;邮箱:344072499@qq.com

监督电话:黄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6880;邮箱:3052369@qq.com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园艺园林学院负责解释。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园艺园林学院

2025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附件2: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流程.pdf

附件【附件3:园艺园林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

附件【附件4:资格审查材料、同等学历、学籍验证或者学历认证报告说明.pdf

附件【附件5:园艺园林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