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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2022-09-26 10:37    点击量: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招收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高校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 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

1.090200园艺学

2.083400风景园林学

3.095300风景园林

三、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2928-1019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需确认复试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复试流程

1)复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地顺利进行。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明芹、丁兴禄

成员:袁龙义、肖波、平先锋、肖国增、王万喜、刘春艳

秘书:吕泽芳

3)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2927日下午14:30-17:30

地点:长江大学西校区农科大楼3002

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形式

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复试,远程复试流程另行通知。

5)复试环节

包括5分钟左右英文自我介绍和专业问答两个环节。

6)复试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基础学业水平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7)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基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20%

复试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位申请者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取其平均值为各项考核指标的最终成绩,并按照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情况。

五、学费及学制

各专业均为8000/年,学费标准按照基本学制3年计算。

六、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 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个单项,奖励金额为每生5000 元,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5.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6.“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七、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2.联系方式

吕老师,电话:0716-8066810,邮箱:454949341@qq.com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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