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修课程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择优录取。必修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中的为准,面试由本学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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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入的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院拟接收人数 |
1 |
茶学(职本) |
8 |
2 |
风景园林 |
12 |
3 |
园林 |
12 |
4 |
园林(职本) |
9 |
5 |
园艺 |
11 |
6 |
园艺(职本) |
9 |
总计 |
|
61 |
三、面试工作方案
1、面试原则:以线下为主结合线上,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面试客观、公正。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全体考官现场打分,使用《面试考官评分表》,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打分,取全体考官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考官评分表
序号 |
面试内容 |
所占比重 |
评委评分 |
1 |
逻辑思维能力 |
30 |
|
2 |
交流沟通能力 |
40 |
|
3 |
拟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及认识 |
30 |
|
总分 |
|
3、面试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对拟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及认识等综合素质。
4、面试形式:由面试主考官主持面试,由面试考官按面试内容向学生提问,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
5、面试的监督与复议:面试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对面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本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四、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面试成绩以零分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716-8068047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