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学生申请转本院内专业由学院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5】8号)文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学生公布,不受《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公布接收计划的限制,时间与学校转专业时间同步。院内转专业学生的结果经学院审核公示后,将确定名单报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