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推进建设我校双一流本科教育,经研究决定,学院将正式启动2019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与修订工作,对各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汇报、论证、交流和研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修订程序
1、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系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2、各系主任根据前期研讨意见与调研结果,制定修订后人才培养方案初稿(2019年4月3号前完成)。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长(各系主任)召集各专业教师,并邀请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至少1位业界人士、1位校外同行)参与讨论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认真审议修订,并制定本专业人才方案讨论稿(2019年4月17日前完成)。
4、召开院学术委员会研讨论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稿(2019年5月1日前完成)
各系主任汇报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参与人员:学院全体领导班子、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教学督导小组成员。
汇报内容:(1)修订前培养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调研分析;(2)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3)本专业特色及其体现;(4)其他需要阐述的内容。
5、完成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
6、学院党政联席会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审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
二、修订说明与要求
1、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以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推进学校双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促进专业特色建设与发展,并固化专业特色。
2、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以教育部正式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15)279号]的管理办法为指导大纲。
3、各专业应在充分调研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同类大学同类专业的基础上对本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4、人才培养方案在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课程分类、学分学时要求按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模式。
5、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以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促进专业特色建设与发展,并固化专业特色。
6、为推进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的国际化,标准化与规范化,要求提供英文课程名称。
7、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拔尖创新型(园艺)与复合应用型(园林)、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园艺)的培养方案,在上述原则意见指导下进行同步修订。
8、各系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需及时与教学办主任吴宗军、副院长许锋联系。
联系人:吴宗军
联系电话:0716-8068047
长江大学园林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15)279号]
2、园艺园林学院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含卓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