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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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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与修订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9-03-22 09:38    点击量:

各系:

推进建设我校双一流本科教育,经研究决定,学院将正式启动2019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修订工作,对各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汇报、论证、交流和研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修订程序

1、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系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2、各系主任根据前期研讨意见调研结果制定修订后人才培养方案初稿(2019年4月3号完成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长(各系主任召集各专业教师,并邀请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至少1位业界人士、1位校外同行)参与讨论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认真审议修订,并制定本专业人才方案讨论稿2019年417日前完成

4召开院学术委员会研讨论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稿(2019年51日前完成

系主任汇报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参与人员学院全体领导班子、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教学督导小组成员

汇报内容1)修订前培养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调研分析;(2)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3)本专业特色及其体现;(4)其他需要阐述的内容

5完成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510日前完成

6、学院党政联席会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审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515日前完成

二、修订说明要求

1、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以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推进学校双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促进专业特色建设与发展,并固化专业特色。

2本次培养方案修订教育部正式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15)279号]的管理办法指导大纲

3各专业应在充分调研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同类大学同类专业的基础上对本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4、人才培养方案在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课程分类、学分学时要求按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模式

5、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以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促进专业特色建设与发展,并固化专业特色。

6、为推进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的国际化,标准化与规范化,要求提供英文课程名称。

7、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拔尖创新型园艺复合应用园林、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园艺的培养方案,在上述原则意见指导下进行同步修订。

8、各系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需及时与教学办主任吴宗军、副院长许锋联系。

联系人:吴宗军

联系电话:0716-8068047

                                    长江大学园林学院

                                   二〇一九二十二

附件1《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15)279号]

2、园艺园林学院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卓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