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修课程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择优录取。必修课程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提供,面试由本学院组织。
二、申请条件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大一期间(含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补考记录。
办理缓考的同学,可先报名参加面试,缓考科目经补考后,对有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本次转专业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8月28上午8:00点—9月2日下午5:00整.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接受补报.报名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已经平级转过专业的学生不符合本次转专业资格.请务必认真阅读各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详细了解后合理选择转入专业,如有疑问可向各学院(部)转专业工作负责老师咨询。
三、转入的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院拟接收人数 |
1 |
茶学(职本) |
8 |
2 |
风景园林 |
14 |
3 |
园林 |
16 |
4 |
园林(职本) |
8 |
5 |
园艺 |
14 |
6 |
园艺(职本) |
8 |
总计 |
|
68 |
四、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及考核准备(2021年9月3日-9月6日)
1、学院对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受过处分进行审核;
教务处对申请学生是否跨批次、通识教育必修课是否有不及格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及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公示两天。.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参加随后安排的转专业考核。
2、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来明确考核时间、地点、通知每一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
3、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请根据申请转入学院(部)的具体通知参加转专业考核。并做好应急预案。如有任何考核方面的问题请于考核开始之前咨询拟转入学院(部)。
5、学院(部)考核(2021年9月9日前,请随时关注各学院网站和转专业QQ群)
五、面试工作方案
1、面试原则:以线下为主结合线上,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面试客观、公正。
2、面试工作部署: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院的转专业面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3、面试时间:2021年9月7号 中午12:30
4、面试地点:园艺园林学院会议室 (农科楼3002)
5、参加面试的评委:由学院领导、教学委员会成员、系主任、学生工作教师组成。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全体考官现场打分,使用《面试考官评分表》,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打分,取全体考官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考官评分表
序号 |
面试内容 |
所占比重 |
评委评分 |
1 |
逻辑思维能力 |
30 |
|
2 |
交流沟通能力 |
40 |
|
3 |
拟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及认识 |
30 |
|
总分 |
|
7、面试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对拟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及认识等综合素质。
8、面试形式:由面试主考官主持面试,由面试考官按面试内容向学生提问,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
9、面试的监督与复议:面试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对面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本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六、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面试成绩以零分计。联系人:熊老师,联系方式:0716-8068047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