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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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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8号园艺园林学院本科生秋季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2021-08-28 10:18    点击量: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修课程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择优录取。必修课程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提供,面试由本学院组织。

二、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大一期间(含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补考记录

    办理缓考的同学,可先报名参加面试,缓考科目经补考后,对有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 本次转专业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8月28上午8:00点—9月2日下午5:00整.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接受补报.报名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已经平级转过专业的学生不符合本次转专业资格.请务必认真阅读各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详细了解后合理选择转入专业,如有疑问可向各学院(部)转专业工作负责老师咨询。    

三、转入的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院拟接收人数

1

茶学(职本)

8

2

风景园林

14

3

园林

16

4

园林(职本)

8

5

园艺

14

6

园艺(职本)

8

总计


68

四、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及考核准备2021年9月3日-9月6日

1、学院对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受过处分进行审核;

教务处对申请学生是否跨批次、通识教育必修课是否有不及格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及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公示两天。.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才能参加随后安排的转专业考核。

2、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来明确考核时间、地点、通知每一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

3、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请根据申请转入学院(部)的具体通知参加转专业考核。并做好应急预案。如有任何考核方面的问题请于考核开始之前咨询拟转入学院(部)。

5、学院(部)考核202199日前,请随时关注各学院网站和转专业QQ群)

五、面试工作方案

1、面试原则:以线下为主结合线上,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面试客观、公正。

2、面试工作部署: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院的转专业面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3、面试时间:202197号 中午12:30

4、面试地点:园艺园林学院会议室 (农科楼3002

5、参加面试的评委:由学院领导、教学委员会成员、系主任、学生工作教师组成。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全体考官现场打分,使用《面试考官评分表》,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打分,取全体考官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考官评分表

序号

面试内容

所占比重

评委评分

1

逻辑思维能力

30


2

交流沟通能力

40


3

拟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及认识

30


总分


7、面试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对拟转入专业知识的了解及认识等综合素质。

8、面试形式:由面试主考官主持面试,由面试考官按面试内容向学生提问,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

9、面试的监督与复议:面试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对面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本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六、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面试成绩以零分计。联系人:熊老师,联系方式:0716-8068047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