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21〕37号)要求,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并结合本实验室特点,针对实验室危险源对实验室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重点对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存放和使用;实验室内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水、电、气以及用火部位的安全隐患及实验室防盗工作等进行检查。
二、具体安排
7月5日前,各实验室负责人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园艺园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园艺园林学院学生进入实验室申请表》、《实验设备安全责任书》以及《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表》;以上材料请各实验室负责人于7月5日下班前上交至学院实验室安全员。
7月6日,学院将组织专人,参照《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55号)、《长江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等文件,对学院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