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 〔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明芹、丁兴禄
成员:袁龙义、肖波、平先锋、彭文秀、熊斌、吴宗军、王晓娥
三、推荐对象
园艺园林学院2022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四、推荐类型及条件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执行。
五、考核办法
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进行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奖励分计算细则见学校教务处网页通知(附件6)。
六、工作安排
1. 9月10日: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园艺园林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 9月11日-9月12日:宣传动员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9月13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教学办(农科楼301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 9月13日下午: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学习成绩、奖励加分等内容进行审核;对申请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的学生进行答辩评审。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2天。
4. 9月15日下午: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七、其他
1. 学院推免工作联系人:熊斌,联系电话:0716-8068047。
2.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园艺园林学院分党委纪检委员平先锋反映,联系电话:0716-8066880。
园艺园林学院
2021年9月11日